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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单位名称:
自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主要职责:
       根据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》(川 委办[2004]36号精神,四川省市(州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:
1、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及药品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负 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2、依法行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 安全监督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3、依法组织开展对行政区内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;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和市 (州)人民政府授权,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区内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;组织协调和配合有 关部门开展行政区内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4、综合协调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;监督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 的实施;综合行政区内有关部门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。
        5、监督执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药品包装材料、保健品、医疗机构制剂的法定标准;负责实施处方药、非处方药 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;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监测督促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6、负责监督、检查、抽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、医疗器械的质量、负责监督实施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;指导本行政区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;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、 医疗器械、保健品和其他违反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;监管行政区内城乡集贸市 场出售的中药材质量。
        7、负责行政区内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;负责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流通 的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;负责核发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许可证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。
        8、管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、机构编制、行政事业经费、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9、承办市(州)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 
单位地址:
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11组104号
邮政编码:
643010
监督电话:
0813-2409002
电子邮件:
bgs@fda-zg.com
网站地址:
http://www.fda-zg.com

 
主办单位:自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维护科室:局网管中心 备案号:
地址: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11组104号 电话:0813-2409002 2409022(传真) 邮编:643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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